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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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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中央和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强化责任落实,增强履职意识

1.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深入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研究制定学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分解责任、构建机制。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认真落实“齐抓共管”和“一岗双责”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同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同步推进。加强对各院(部)、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教育培训,根据干部工作调整情况,与轮岗和新任的中层一把手签订责任书。认真研究、整改查信办案中发现的各级、各类管理问题。强化责任担当,以上率下,通过约谈督促、报告工作、严肃问责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认真执行向驻部纪检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度,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2. 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研究制定学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学校纪委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职能,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学校各部门、院(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和教育提醒。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二、加强作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 严明党的纪律,维护政令畅通。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宣传教育,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加强监督,把党的纪律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改革之中。加强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做到“四个服从”。健全党纪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4.坚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格执行教育部改进作风二十项措施和《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有关规定》,细化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措施,开展对学校中层干部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境)、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送礼、收受礼金等的检查监督。完善作风建设监督惩戒制度,加强执纪检查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着力解决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优良教风学风。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大力弘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师德风范,表彰、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完善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教师兼职规范等配套措施,完善教师聘用和工作评价体系,将师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务(职称)评审、绩效评价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

三、规范权力运行,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6. 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委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教月”活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举办党风廉政专题报告会,推动校园廉政文化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构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纪律教育为核心、警示教育为特色、廉政文化为引领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格局。

7.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大学章程建设为龙头,规范配置各类权力,把廉洁性要求融入制度体系建设,融入深化改革推进发展的全过程,完善防止利益冲突、任职回避等方面制度,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深入贯彻《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学校实施办法,构建符合学校实际的惩防体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8.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切实完善监督方式,健全重大决策公示和听证制度,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都要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采纳情况。深化校务、院(处)务公开,开展“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自查工作。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完善审计监督体系,建立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审计结果应用制度和审计问题责任追究制度。

四、坚决查处违纪行为,有力惩治校园腐败

9.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以及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滥用权力违反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干预职称评审、违规招生等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后勤、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10. 完善查信办案工作机制。建设信访举报线索管理信息系统,按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严格规范举报线索管理和审查,落实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层督办”制度。严格落实重要信访举报及案件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规范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对违纪违规问题,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1.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给被举报人说明情况和问题的机会,加强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工作。加强案件通报及核查结果公开,利用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监察建议书,堵塞漏洞,推进建章立制。坚决反对诬告行为,严肃处理经查实确认的诬告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五、突出监管重点,提高治理水平

12. 继续抓好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发挥专项检查对机制完善和制度建设的促进提高作用,完成财务管理廉政风险专项检查,开展招生、采购廉政风险回头看工作,适时开展后勤管理廉政风险专项检查。

13.推进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二级学院决策行为。逐个检查学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推进二级学院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14.全面推进二级学院财经监督小组建设。在总结试点学院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二级学院财经监督小组建设,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对财务“一支笔”的监督,促进学院财务公开。

15.继续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在文艺协会中兼任领导职务、离退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等情况的规范;进一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完善招生监察制度,加大对违规转学、转专业行为的监督力度;继续抓好教育乱收费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严格科研经费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挪用、套取、贪污科研经费案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校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理顺产权关系,建立绩效评价指标,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职业素养

16.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律监察部门要聚焦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巩固深化“三转”成果,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建设适应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的校院两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网络,围绕忠诚、干净、担当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职业素养。要抓好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严、细、深、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党性修养、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强化纪律约束,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建设一支师生信赖、能打硬仗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